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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561/2015-00010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D电子政务/政府文件/公告 |
责任部门:宝飞镇 |
发布机构:宝飞镇 |
发布日期:2015/5/28 15:1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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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飞镇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
为深入贯彻《关于印发仁寿县2015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仁处非领办〔2015〕3号和仁经信发〔2015〕12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业企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结合我镇工业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经信局制定的《关于开展仁寿县2015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良好氛围,引导工业企业负责人和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自觉遵守经济金融秩序,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宣传月活动,促进工业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特成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木康 镇 长
副组长:张宗文 人大主席
成 员:苏雪阳 粟绍成 黄世光 杨 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公室,负责活动资料收集、整理和联络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内容及时间安排
1、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工业企业主和员工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2、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导群众辨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3、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4、时间安排:从即日起各企业和相关办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计划,务必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6月1日),按照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6日),在总结宣传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范打击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二)宣传方式及具体措施
1、通过会议、标语等载体进行法制宣传,企业书写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标语不低于两幅。
2、印发纸质宣传资料《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下发到各企业职工手中。
3、企业建立“化解投资风险村委、社区服务点”,以此为契机,逐步完善基层开展风险排查的长效工作机制,拓宽排查非法集资风险的渠道和途径,教育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4、利用企业窗口单位,确保宣传到位。加大宣传政府在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及取得的成绩,公开举报电话(028-37081001),加强市场、行业监管,排查风险隐患,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
四、有关要求
(一)各企业、镇级相关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按照县政府和县经信局要求,结合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标语见附件)。
(二)在活动中,一旦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苗头及线索,应立即启动行业监测监管职责予以调查、干预,若有参与非法集资的企业、个人,要提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并将情况及时报送镇安全办。
(四)活动结束后,请企业于6月3日前将各自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情况报镇安全办公室(包括开展活动相关影音资料)。
(五)镇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将结合2015年综合考评工作对各单位“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暗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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