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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561/2015-00008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D电子政务/政府文件/公告 |
责任部门:宝飞镇 |
发布机构:宝飞镇 |
发布日期:2015/4/29 9: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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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宝飞镇人民政府201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
根据仁府办函〔2015〕3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杆全面禁烧工作,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雾霾污染防治的要求,按照市、县政府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强化联动,突出重点,严格监管,确保4月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被省、市、县、巡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8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自觉性。
把秸秆禁烧与雾霾防治结合起来,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一是在全镇范围内做到每社和村人口集中点张贴《县政府通告》;二是每村书写秸秆禁烧标语不低于两幅;三是利用广播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宣传,镇政府将组织宣传车在村组巡回宣讲;四是务必开好群众会进行宣传。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秸秆禁烧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农作物秸秆禁烧知晓率,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深入人心,深得民心。
(二)强化责任,狠抓四包。
一是狠抓“四包”责任落实。实行镇村社干部四包责任制,即在4月20日—6月30日、8月15日—10月30日重点禁烧时段,实行镇领导包片(每个党委成员包两个村为一片),驻村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社干部包户的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严防死守不烧“第一把火”。二是镇纪委、安办、产业办、每日值班组和派出所等组成禁烧联合巡查组,禁烧重点时段每天到各村社巡查。各村要成立相应的检查组,并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做到天天有干部巡查。禁烧期间,每天下午17:0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禁烧工作推进情况。
(三)以用促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职,推进和强化秸秆综合利用。要派出人员到各村进行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村进行秸秆腐熟还田示范点建设,抓好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推广青贮技术和生物发酵技术及零排放健康养殖技术,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环保的党委委员、分管农口的副镇长和派出所长为副组长,纪委、安全办、产业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苏雪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还将分成两个督查组(第一组:张宗文、刘华仙、苏雪阳、夏明勇、黄国祥、杨梨负责印河、水晶、松鹤、果园、民权、象寨、永谷、花湾等村;第二组:杨志彬、蔡勇、秦红英、粟绍成、廖加速、唐统光负责龙腾、红花、鹤形、柏岭、永和、香楠等村),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镇纪委负责做好行政监察问责工作。派出所负责依法对违法秸秆焚烧且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各村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头抓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县政府要求,各村将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列入“一事一议”项目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经费,合理安排资金,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督查组每周对各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督查,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斑(黑斑)必究。凡被镇督查组发现以下情况,扣四包责任人绩效考核和工作性津贴:焚烧点1处, 2000元,焦斑一处200元。凡被县级及以上督查部门(含媒体)通报或曝光,严格问责,按照“每处焚烧点 1 万元”的标准在各村公共运行经费或办公经费中核减,该村主要负责人书面向镇政府述职,单位年度环保工作专项考核分值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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