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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251/2015-00004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民政、扶贫、救灾/17B优抚安置/动态信息/工作动态 |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15/3/25 14:52:09 |
关 键 字:仁寿县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 |
仁寿县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 |
2015-02-16 为有效解决城乡低保中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增强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仁寿县民政局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城乡低保。各乡镇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突破坚冰、化解难题,全面开展以城乡低保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中积淀的问题和矛盾,由分管领导胡波副县长亲自召集民政、人社、残联、信访等10多个部门和乡镇逐个分析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继伟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张翠芳同志为副组长,社会救助股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60个乡镇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进行指导和督查。全县60个乡镇也成立由书记或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镇民政办为成员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带头,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村(社区)组干部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整治低保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宣传,精心组织。一是广泛宣传政策、提高社会知晓率。县民政局利用仁寿广播电视台进行为期2个月的政策宣传,深入基层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个乡镇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可行方案。县民政局对低保整治的时间、范围、方法、步骤以及应把握的重点进行了统一部署,制定了《关于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并针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死角,及时将7类整治清理对象扩大至10类,确保全面和集中整治。各乡镇因地制宜,一把手亲自挂帅,组织走访调查,找准本乡镇低保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精心制定整治方案,确保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三、严格政策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一是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政策。全县60个乡镇及时召开党委会、村(居)两委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讲清低保政策及整治范围和对象,特别是对低保清理中操作程序需把握的重点明确提出要求,统一思想。二是严格操作程序。明确乡镇、村(居)、社干部责任,对不应享受低保政策的违规行为敢于纠正,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本人申请、坚持入户调查、坚持民主评议、坚持张榜公示。整个清理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成效明显,受到了群众广泛称赞。三是加大信访处理力度。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信访件等问题,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392件,609人次,其中当面回复46件,网上答复8件,乡镇处理303件,民政局调查处理35余件。对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影响力较大的信访案件,由分管副局长亲自实地调查处理。在整治过程中没有出现大的信访和到省、到京上访的情况,确保了社会稳定。
四、成效明显,社会满意。自2014年7月以来,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努力,全县各级干部对低保的认识和重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社会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一是全县共清理取消城乡低保24654户28630人,清理人数占保障对象的30.4%。其中清理取消城市低保4643户5444人,占城市低保总人数的38.1%;清理取消农村低保20011户23186人,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29%。从清理取消分类情况看,取消公务员及公职人员近亲属96户108人,群众反映强烈的1038户1164人,领取养老金的1438户1517人,死亡的3471户3557人,经济条件好转的16832户20214人,长期人户分离且经济收入不明的1571户1799人,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拥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45户55人,拥有商业门市的35户57人,拥有机动车大型农机具或其它的128户159人。在清理取消人员中企业军转干、残疾三轮车、解聘八大员、上访户等共203户207人。二是建立了基层干部近亲属干部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全县乡镇(村)社、组干部1478人的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1629户1979人进行了建档备案登记,分类整理归档。三是对2014年新增城市低保965人,农村低保20346人进行了层层把关,乡镇入户调查率达100%,县民政局入户复查6393人,复查率达30%。四是针对群众反映申请低保等待时间长问题,把一年申报审批一次改为一季度申报审批一次,2014已审批4次,困难群众随时申请,乡镇、村(社区)组干部定期入户调查,群众十分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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