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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641/2014-00033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组织机构简介/01A政府/概况信息/其他 |
责任部门:元通乡 |
发布机构:元通乡 |
发布日期:2014/12/23 11:05:59 |
关 键 字:信访,调查,报告,规定,方案,制度,措施,服务,控制,管理,经济 |
关于切实解决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问题整治方案 |
2014-08-08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 “9+3+6”专项整治方案,现结合元通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杜绝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正风气的发生,严明纪律规范,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党委书记 沈永
责任人:邱波静
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前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把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严禁赌博敛财,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好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和政策底线,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落实制度规定
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前,书面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参加人员范围等,要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和消费标准,不得大操大办,不得高于社会群众一般消费标准。并作出不主动邀请下属、服务对象和利益关系人,不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相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厉行节约、注重社会影响、不大操大办等廉洁自律承诺。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干部和一般干部向乡镇或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事后要主动报告执行情况,并及时上交未能按照规定谢绝或退还的礼物礼品等。把领导干部执行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对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和赌博敛财问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强化案件查处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理信访举报。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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