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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000/2014-00040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A文秘工作/便民服务 |
责任部门:文宫镇 |
发布机构:文宫镇 |
发布日期:2014/12/19 10:12:02 |
关 键 字:意见,规定,办法,措施,服务,计划,管理,资料,项目,收费,材料 |
文宫镇办理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鉴定流程 |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办理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鉴定
2.办理窗口:计生服务窗口
3.事项类型:承诺件
4.承诺时限:18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按检查项目规定缴费
窗口电话:028-36771101
7、投诉电话:028-36771101
二、办理依据:
《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
三、办理程序:
1、要求鉴定者向户口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落实节育措施时医院或计生技术部门出具的手术证明及病历资料,术后不适应看病的病历资料及诊断证明等资料。
2、街道(镇)计生办对申请资料审核加具意见,并在接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报区人口计生局。
3、县人口计生局审查后提交禅城区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医学鉴定小组受理。
4、鉴定结束后由眉山市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医学鉴定小组向被鉴定者出具鉴定证明。
5、确定为节育并发症者,由区人口计生局审核后,按《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规定,到指定医疗保健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治疗。
四、所需材料:
落实节育措施时医院或计生技术部门出具的手术证明及病历资料,术后不适应看病的病历资料及诊断证明。
五、办理对象:
自愿或在国家指导下接受计划生育节育措施留下有关不良效果的人员。
下列人员之一者,不作为办理对象:非节育措施造成不良效果者;不是在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指导下,私自滥施手术、使用药具以及旧法接生造成不良后果者;本人或家属在接受节育措施前有意隐瞒病史、病情、致使适应症选择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者;在节育手术或在诊治并发症过程中因手术、医疗事故直接造成不良后果者(另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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