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眉山人民政府
 
返回主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走进仁寿 新闻中心 办事服务 公众参与 招商引资 仁寿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8571000/2014-00039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A文秘工作/便民服务
 责任部门:文宫镇 发布机构:文宫镇
 发布日期:2014/12/19 10:10:43 关 键 字:意见,规定,措施,服务,计划,项目,收费,材料,标准,乡镇,计划生育

文宫镇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办理窗口:计生服务窗口

  3.事项类型:即办件

  4.承诺时限:即收即办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028-36771101

  7、投诉电话:028-36771101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夫妻双方或一方向本人户口所在村(居)委会书面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规定项目如实填写;

  2.初审:村(居)委会在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夫妻子女情况进行初审,并在村(居)意见栏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3.审核:申请人将经本单位或村(居)委会初审的《申请表》和夫妻双方合影照两张报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办窗口审核;

  4.发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办窗口根据审核情况在《申请表》乡(镇)意见栏内签注意见,符合条件的按年度编号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申请条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户口所在地在本乡镇;

  2.夫妻(含再婚)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子女未满18周岁;

  3.离婚或丧偶者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

  4.夫妻双方有一方已采取有效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五、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离婚的须有《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4.丧偶的须有乡镇出具的丧偶证明;

  5.收养子女的须有合法的收养手续;

  6.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Copyright 2011-2012 http://www.r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21号、09004036号 川新备06-070012 广公网备510801020001号
878365体育在线投注 
主办:仁寿县人民政府 承办:仁寿县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好亦同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