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眉山人民政府
 
返回主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走进仁寿 新闻中心 办事服务 公众参与 招商引资 仁寿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8570999/2014-00012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Z其他/政府文件/议案
 责任部门:虞丞乡 发布机构:虞丞乡
 发布日期:2014/11/25 10:56:33 关 键 字:

虞丞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有序的城乡环境,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国家级生态乡乡为目标,以开展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为突破口,按照“多点两线带全面”的方针,加大力度,广泛发动,逐步在全乡范围内营造整洁优美的人社和发展环境。

  二、整治措施

  (一)场镇整治

  1、基础设施整治。对场镇主要道路进行拉网式排查,修残补缺、填平补齐;对破损、低洼不平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对破损的人行道、路沿石、井盖、下水道箅子等市政设施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道路设施完好率90%以上;加强对路灯管理,维修维护好丞相街两侧路灯,确保亮灯率和完好率均在95%以上。加大场镇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力度,清理有碍通行的各种堆放物料,完善排水设施,增加绿化。按照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要求,在场镇合理增设垃圾箱、垃圾池、等环卫设施,对原有个别破损垃圾箱、垃圾池进行修理粉刷。垃圾箱、垃圾池及其它市政设施的日常清洁与养护,由路段保洁员负责;维修与更换由乡城建办负责;驻地村内的设施由所在村负责。通过整治,使场镇基本达到“路面平、管道通、道路洁、夜间亮、环境美、品位高”的标准。

  2、环境卫生整治。对场镇内所有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集贸市场及乡村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的垃圾堆、沙石堆、货堆,不留盲点,不留死角;所有垃圾及时入池,及时清运到县垃圾处理场,严禁垃圾池(箱)垃圾外溢,周边垃圾成堆。沿街单位、业户要按照门前“五包”要求协助做好整治工作。

  3、园林绿化整治。按照精细长效管理的要求,加大场镇各广场绿地、道路绿化、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苗木补植力度,杜绝残株、枯株、死株及缺苗现象;加强树木、花草管护,定期修剪,及时清理绿地内的垃圾、杂草,保持整洁美观;加大对违规侵占绿地和非法破坏绿地设施的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损坏树木花草行为。

  4、户外广告整治。乡城建办对场镇所有门店统一规划,整体设计。乡政府拿出专项资金予以适当补贴。辖区内工商业户制作广告牌匾都要由乡综合执法所统一进行审批。对不按规定制作的广告牌匾及时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经审批悬挂的过街联、条幅及时清除,并予以处罚;对沿街(路)墙体广告、违法广告和乱摆乱放的灯箱标牌予以清理处罚。

  5、占道经营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瓜果、饮食、修补摊点等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活动;在清理和取缔的同时,积极引导他们进店进市场经营,恢复秩序,还路于民。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乡容乡貌和群众出行的要严肃查处。

  6、交通秩序整治。场镇两条主要道路,各类车辆进出较多,人流量大,车辆拥堵,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为此,对进入丞相街的车辆做如下要求:所有车辆一律靠边停放,排列整齐。严禁大型货运车辆进入场镇街道。乡综治办要做好巡查工作,督促各类车辆按要求停放,确保场镇交通安全、畅通。对在主次干道、人行道随意行使、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行为及时查处纠正。

  7、乱搭乱建整治。乡综治办要突出抓好主要街道及交通干道两侧、乡村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区域的巡查工作,对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科学制定预案,精心策划、周密组织集中拆除行动。每村都有安排1名违法建设监督信息员,做好自我巡查,发现后要及时报告。

  (二)村社环境整治

  1、建立健全村级环卫体系。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长效,各村社要按照每100户1名保洁员要求建立环卫队伍,乡政府统一配置保洁三轮车、垃圾箱和环卫服装。村里根据各自情况建设部分垃圾池,。保洁员务工补助由市乡两级财政给予补贴。

  2、集中整治和日常保洁相结合。集中清理多年遗留下来的垃圾堆、粪土堆、柴草堆,拆除影响道路通行和村庄容貌的乱搭乱建、空壳破房,妥善解决好污水横流、道路泥泞、人畜混杂的突出问题。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让保洁员到岗到位,开展日常收集清理工作,逐步建立起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面貌。

  3、因地制宜,力争每村打造一条样板示范街。各村社在保证进村道路干净、整洁、美观的同时,要根据各自情况,集中力量,整治出一条样板示范街,做到街道宽敞整洁、房屋干净整齐,统一粉刷,统一格调,适宜绿化的要进行绿化。通过示范街的建设,初步实现“一村一景点,村村有亮点”的村庄整治目标。

  各村社要从两委成员中安排专人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好人员管理、材料上报、信息沟通等项工作。

  (三)道路沿线整治。以遂资眉高速公路虞丞段,和黑虞路沿线为重点,兼顾各村社道路,彻底清除道路两侧堆放的垃圾、杂草、杂物及污染物,做好日常保洁;对破损、低洼不平路面进行维修改造;搞好道路的绿化美化工作,确保两侧绿化带、绿地无缺损、无死株、无垃圾;对交通标示牌进行维护、更新、粉刷和油饰,保证发挥正常功能;对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墙体、建筑物、 进行粉刷美化,清除残垣断壁及破旧、废弃建筑物;对道路两侧的经营摊点、门头房进行规范整治,禁止店外经营;对各条道路的整治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社分段整治。

  (四)河道整治。我乡流经辖区内的河沟由村庄负责整治。治理要求是及时疏通河道,清理泥污及杂草树木,确保正常行洪;清理河道两侧,确保无漂浮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物积存;清理河道内油污和各种漂浮物,确保水体清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能够取得长期效果,乡党委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做好牵头和联络工作,抓好整治活动组织实施、协调服务和督查考核。在场镇实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与沿街商户签订门前“五包”合同;在村庄实行乡领导和机关干部包保责任制,乡村签订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督促各村社落实好该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此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目标和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开展。

  (三)严格考核,落实奖惩。按照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收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村民自治费用,由领导小组统一收取。领导小组每月对各村进行督查考核;村委对社进行督查考核;社长对各户进行督查考核。实行现场打分,及时通报;根据检查汇总情况,年底对各村社以及商户农户进行奖惩。对于年底汇总被定为不合格次数超过3次的村,给予每名村四职干部200元处罚。被定为优秀的商户、农户,按每户每次20元的金额进行奖励。

  虞丞乡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0日
 
Copyright 2011-2012 http://www.r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27021号、09004036号 川新备06-070012 广公网备510801020001号
878365体育在线投注 
主办:仁寿县人民政府 承办:仁寿县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好亦同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