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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84/2014-00002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Z其他/其他 |
责任部门:仁寿县老龄办 |
发布机构:仁寿县老龄办 |
发布日期:2014/9/3 16:41:58 |
关 键 字:百岁老人 |
仁寿县老龄办关于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和两节慰问金申报领取流程 |
仁寿县老龄办关于百岁老人
长寿补助金和两节慰问金申报领取流程
一、 申报对象:凡我县户籍城乡老年人年满一百周岁的,可由其亲属持相关材料代为申报;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老人由所在村(居)委会代为申报;
二、 申报时间:根据本人有效户籍资料在年满100周岁前1月内办理申报登记;
三、 申报地点:县老龄办(县政府办公楼二楼)
四、 长寿补助金标准:500元/人/月;重阳节和春节慰问金各400元,即百岁老人每人每年共领取6800元。
五、提交资料:
(一)百岁老人的有效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
(二)百岁老人享受长寿补助金的申请(由所在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加盖印章)。
六、申领程序
(一)百岁老人亲属持老年人有效户籍资料,到老人户籍所在的镇乡政府办理申报登记;
(二)乡、镇老协会长或民政助理员受理申报,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实登记,将申报资料报送县老龄委办公室;
(三)县老龄委办公室负责审核登记并发《百岁老人长寿金补助领取证明》;
(四)县老龄委办公室负责按季度核发长寿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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