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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122X/2014-00018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D电子政务/动态信息/工作动态
 责任部门:合兴乡 发布机构:合兴乡
 发布日期:2014/2/20 10:27:20 关 键 字:职能

仁寿县合兴乡党委政府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和决定;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努力推进本乡的改革和经济建设。

  (2)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负责制定本乡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重大决策,保证和支持基层组织行使职权,实行依法自治。

  (3)负责本乡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负责做好权限范围内干部的管理、培养、选拨、任免、调配、考核和监督工作。

  (5)负责本乡群团、武装、统战、民主法制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工作;加强人民代表工作,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共同发展。

  (6)加强乡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坚决斗争。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5)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6)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合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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