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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043/2013-00011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D电子政务/动态信息/工作动态 |
责任部门:板燕乡 |
发布机构:板燕乡 |
发布日期:2013/10/31 10:06:29 |
关 键 字:信访,调查,意见,生产,利息,工程,民族 |
不能让为群众办事的人吃亏 |
——板燕乡“先行先改”典型事迹
在板燕乡党委政府开展“先行先改”活动以来,信访办主任张建国同志,转变了作风,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了解到优胜村1组原来在2000年5月修建提灌站时,拖欠张一德工程款1.11万元,直今13年尚未支付,导至张一德多次到仁寿县信访局上访。
张一德,性别:男,民族:汉族,现年68岁,身份证号码511121194512148933,住仁寿县文宫镇高桥村4组。2000年5月为优胜村1组群众修建提灌站时,急需解决群众的生产用水问题,自己垫资修建好了优胜村1组提灌站。最后结账时优胜村1组还差张一德1.11万元,加上这13年的利息1.39万元,两项共计2.5万元,这是实事。但是由于这十三年来的变迁,有的欠账农户全家搬迁,有的是死绝户,这1.11万元成了“难账”,此案就成了“无头案”。乡信访办主任张建国多方协调,处理意见是:优胜村1组所欠工程款和利息共2.5万元, 分别由乡政府出1.5万元,优胜村委出1万元。10月12日下午3:40,张一德不仅收到了工程款和利息共2.5万元,而且张一德还与板燕乡信访办签订了息访承诺书。张建国拉着张一德的手说:“对不起,把你欠久了。,这是我们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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