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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964/2012-00027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D电子政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责任部门:大化镇 |
发布机构:大化镇 |
发布日期:2012/6/1 10:46:06 |
关 键 字:请示,条例,规定,方案,应急预案,四川,资源,森林,事故,建设,设施 |
大化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
2010-03-10大化镇政府[2010]30号 大化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森林火警、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有效保护我镇森林资源的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减少林火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 总则: (一)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 基本原则: 1. 实施辖区负责制原则。镇护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扑救辖区内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村民委员会负责指挥扑救辖区内发生的火情,火警。 2. 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原则。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本地行政领导要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扑救。 3. 实行“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4. 实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人员安全,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5. 实行专业扑火队伍和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严禁组织或准许老人、孕妇、儿童和残疾人参加扑火。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化镇境内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工作。 二、 预案启动. (一) 发生以下森林火灾由镇领导小组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进行扑救。必要时报请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
1.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
2. 威胁居民住所和重要设施
3. 跨乡、镇和村级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
4. 其他需要上级指挥部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 发生一般性森林火情、火警,由发生地村民委员会组织当地干部群众进行扑救,并查明原因上报护林防火领导小组。
当我镇发生森林火情需要启动预案时,由镇护林领导小组的人员请示组长,经批准后方可启动本预案。
三、 扑救准备
(一) 人员组织
1. 本地村委会组织本地群众为第一支队,镇组织的义务扑火队为第二支队。各支队的行动由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
2.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都有责任,有义务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与支持和配合。严禁动员并防止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二) 物资准备
镇政府应准备尽量多的扑火工具,发生森林火灾时给扑火人员,扑火工具不足时,当地村委会向当地群众征用。
四、 火警处置
(一) 及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及时向政府报告。
(二) 迅速扑救
镇政府接到报警后,应及时通知当地村民委员会组织力量扑救,并向镇防火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情况。
(三) 信息反馈
村民委员会在组织扑救的同时,尽快将火场情况向镇人民政府反馈信息。在扑火完成后报告火警地点、起火原因、处置过程、损失等情况。
如发生需要启动预案的森林火警、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应及时准备了解火灾发生时间、地点以及投入扑火力量和设备、扑救情况、火势情况、火势周围有何威胁等情况。以便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五、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 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曾庆方(镇长)
副组长:林学英(副镇长)
成员:高晓东(办公室主任)
何天禹(武装部长)
杨 飞(民警)
赵海燕(镇团委书记)
何天禹(财政所所长)
伍建章(林业员)
王 勇(安办主任)
(二) 职责分工
1. 武装部长
组织动员民兵做好并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 驻乡民警
维护火场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3. 林业
组织镇义务扑火队队员做好参加扑火的准备工作
4. 财政所
将森林火灾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财政预算
六、 火情处置
(一) 火场扑救
1. 成立临时指挥部
由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的组长或副组长任总指挥,依据火情动态,协调组织后续力量,补充扑救物资,解决扑救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将火情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情况。
2. 火灾扑救
现场指挥部制定扑火预案,对现场扑救力量、物资、设备进行统一调度,抓住有力时机科学灵活运用扑火战术,安全、高效扑灭火灾。
(二)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应及时组织力量对火场进行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方撤离火场人员。
七、 后期处理
(一)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情发生的原因和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二) 纪律要求
1. 从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起,落实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畅通。
2. 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各相关部门和所有人员,要以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服从统一指挥。
2010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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