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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0964/2012-00028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D电子政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责任部门:大化镇 |
发布机构:大化镇 |
发布日期:2012/6/15 10:55:23 |
关 键 字:报告,条例,方案,措施,四川,管理,经营,生产,企业,普查,设备 |
大化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2010-03-10大化镇人民政府[2010]45号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我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及《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发生事故时,迅速有效地统筹指挥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事故发生地及相关周边地区的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评估、建档、申报和登记,列出重大危险源并采取监控措施;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和处置,并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三、名词解释
1、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3、应急救援:指一旦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4、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位(包括场所或设施)。
5、危险目标: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6、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预案的编制要充分体现统一、协调、迅速、及时、有效地控制、排除事故隐患(或事故灾难),真正起到抢险救灾作用。
7、分类: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划分的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四级预警。
8、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9、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0、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1、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重大危险源分布状况及其危险特性
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企业主要有:昭寿加油站、天府农药厂。危险化学品运输主要路线为国道213线。
重大危险源一般分为四类:
(一)易燃、易爆、有毒和活性化学物质的贮存区;
(二)易燃、易爆、有毒和活性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场所;
(三)易燃、易爆、有毒和活性化学物质的运输工具;
(四)易燃、易爆、有毒和活性化学物质的废弃物处置场所。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容易造成群体伤亡,其主要事故类型有: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环境污染等。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安全办、警务室、党政办等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安全办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24小时报警电话,电话号码为028-36311161。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决定预案的起动和终止;指定应急救援总指挥;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开展工作;根据需要,协调驻仁武警部队、消防大队参与救援。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险情报告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六、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和专业队伍的建立及职责
(一)设立事故现场指挥部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
(二)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按其工作职能划分为九个小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一般由事故单位人员、专业防护队伍和警务室人员组成。
2、医疗救治组:负责对伤员进行判别,依据不同伤情施行紧急抢救,现场处置和安排转运伤员,由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救治人员组成。
3、消防组: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企业消防人员组成。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对现场及周围物资进行转移。由事故单位、警务室、党政办人员组成。
5、安全警戒组:负责设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组织治安巡逻。由警务室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工具、器具、救治药品及器械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党政办、财政所人员组成。
7、环境监测组:负责组织对受事故污染影响范围内的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及时监测,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监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由环保部门负责。
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处置提出应急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处理处置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9、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七、应急救援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出动、实施应急救援、事态监测与评估、后期处置等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告与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可能发展成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时,接报后,应立即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险情报告后,应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指定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
2、现场指挥部设立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按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3、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4、应急救援现场要求:
(1)现场指挥部与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车辆应服从安排行驶和停放;
(3)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4)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5)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的救援,应使用防爆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服,应关闭手机。
(6)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7)物资供应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场地占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的大局,不得阻拦或拒绝。
(三)应急救援结束及后期处置
1、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救援结束。
2、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救援情况进行评估,对险情或事故的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将评估结果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安全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由事故发生地单位、村组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八、附则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二)对不及时按照本预案规定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险情、事故,不服从指挥、调度或回避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经费由事故单位负责,由政府统一安排。
(四)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大化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流程图、防护标准
2、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基本程序
附件1:
大化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流程图
表1—1 防护等级划分标准 危险区毒性 | 重度危险区 | 中度危险区 | 轻度危险区 | 剧 毒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高 毒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中 毒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低 毒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微 毒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表1—2 毒物防护标准
级别 | 形式 | 防化服 | 防护服 | 防护面具 | 一级 | 全身 | 内置式重型防化服 | 全棉防静电内外衣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全防型滤毒罐 | 二级 | 全身 | 封闭式防化服 | 全棉防静电内外衣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全防型滤毒罐 | 三级 | 呼吸 | 简易防化服 | 战斗服 | 简易滤毒罐、面罩式口罩、毛巾等防护器材 |
表1—3 火灾防护标准
级别 | 形式 | 防化服 | 防护服 | 防护面具 | 一级 | 全身 | 内置式重型防化服 | 全棉防静电内外衣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全防型滤毒罐 | 二级 | 全身 | 隔热服 | 全棉防静电内外衣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全防型滤毒罐 | 三级 | 呼吸 | 战斗服 | | 简易滤毒罐、面罩式口罩、毛巾等防护器材 |
附件2: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基本程序
一、防护
根据事故现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等级。全部进入防护区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应防护标准采取相关防护措施。
二、询情
(一)遇险人员的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种类、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时间、部位、形式、扩散范围。
(三)周边单位、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
(四)消防设施、采取措施、到场人员处置意见。
三、侦检
(一)搜寻遇险人员;
(二)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
(三)测定风向、风速等气象数据;
(四)确认设施、建(构)筑物险情及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各种危险源;
(五)确认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确定攻防路线、阵地;
(七)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四、警戒
(一)根据询情、侦检情况确定警戒区域;
(二)将警戒区域划为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视情况设立隔离带;
(三)合理设置出入口,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并运行安全检查、逐一登记。
五、救生
(一)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危险区域;
(二)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和现场急救;
(三)将伤情较重者送交医疗急救部门救治。
六、抢险
(一)启用单位喷淋、泡沫、蒸汽等固定、半固定灭火设施;
(二)设置水幕或屏封水幕墙,稀释、降解泄漏物浓度,或设置蒸汽幕;
(三)根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
(四)转移较危险的储罐(瓶);
(五)特殊化学品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1、对于液化气体类火灾,切忌盲目扑灭火势,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
2、对于易爆物品火灾,切忌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另外扑救爆炸物品堆垛火灾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3、对于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补救。
4、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的灭火比较复杂,应针对具体物质具体分析。
5、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的火灾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合剂稀释中和。
6、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扑救,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逐步扑灭即可。但有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
七、救护
(一)现场救护
1、将染毒者迅速撤离现场,转移到上风或侧风方向空气无污染地区;
2、有条件时应立即进行呼吸道及全身防护,防止继续吸入染毒;
3、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给予氧气;
4、立即脱去被污染者的服装;皮肤污染者,用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二)使用特效药物治疗;
(三)对症治疗;
(四)严重者送医院观察治疗。
八、消洗
(一)在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消洗站;
(二)消洗的观象:
1、轻度中毒的人员;
2、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
3、现场医务人员;
4、消防和其他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
5、抢救及染毒面具。
(三)使用相应的消洗药剂;
(四)清洗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监测,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九、清理
(一)少量残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术处理或视情况倒至空旷地方掩埋;在污染地面上洒上中和或洗涤剂浸洗,然后用大量自流水清洗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
(二)现场环境检测合格后,清点人数、车辆及器材;
(三)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2010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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