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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0964/2012-00030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D电子政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责任部门:大化镇 发布机构:大化镇
 发布日期:2012/6/15 10:58:48 关 键 字:条例,规定,决定,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四川,生产,水利,设备,交通

大化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010-03-09大化镇人民政府[2010]26号
  

  一、 总则

  (一)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四川省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 范围及适用性

  本预案提出了大化镇境内发生安全生产重大及其以上事故时,迅速有效地统筹指挥事故应急救援的行动和要求。

  本预案系涉及安全生产灾害事故综合预案,涵盖安全生产事故专项预案、现场预案。

  


  综

  合

  预

  案


  专项预案


  道路交通安全预案


  非煤矿山安全预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预案


  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预案


  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预案


  建筑安全预案


  水利安全预案


  学校安全预案


  森林防火安全预案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预案


  其它预案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和镇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村(居)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镇人民政府为主,实行村(居)主任负责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镇政府或镇安委会直接组织指挥。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的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五) 名词解释

  1、 安全生产事故

  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事件。

  2、 应急救援

  指一旦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3、 预案

  指根据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预案的编制充分体现统一、协调、迅速、及时、有效地控制、排除事故隐患(事故灾难),真正起到抢险救灾作用。

  (六)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分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重大事故(II级)、较大事故(III级)、一般事故(IV级)四级预警。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村13个,居委会1个,国道7.2公里、县道7公里,村道168公里,非煤矿山2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户,烟花爆竹销售点16个,公共聚集场所2处,加油站1个,液化气经销点1个,森林管护面积23000亩,学校5所,小二型水库1座,压力容器1个。

  三、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一)、 组织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镇安委会、有关部门、村(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镇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

  


  镇应急委

  总指挥长  副总指挥长
(二)、 应急救援机构组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

  


  专业协调指挥机构 

  


  应急救援其他组织

  


  镇安委会


  镇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救援队伍


  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


  安委会成员单位 

  


  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有关地区救援力量


  

  

  

  


   

  

  

  

  (三)、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

  指 挥 长: 镇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镇长

  成员:

  镇党政办        镇安办         镇城管办      

  镇文化中心      镇警务室         镇财政所      

  镇林业站        镇水管站         镇卫生院        

  镇商会          镇粮站          镇广播站 

  镇供电所        镇畜牧站       镇农业服务中心 

  镇民政办        镇环保所       镇总工会       

  镇计生办      镇国土办       镇招商办

    镇劳动保障所    镇邮政所

  (四)、 应急机构职责

  1、 镇安委会职责

  镇安委会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为领导、组织、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协调各方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向上级申请增加应急救援力量。

  2、 镇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镇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应急管理职责为:

  一是承担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是组织协调一般、重、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三是组织编制和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指导各村(居)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是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五是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促进相互配合。

  六是承担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在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有关部门(机构)职责如下:

  一是镇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二是镇商会负责各企业的事故灾难救援和善后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各企业的应急工作。

  三是镇城管办负责组织协调建设工程、街道公用事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等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镇警务室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民爆物品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现场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工作。

  五是镇水管站负责组织协调小二型水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备水利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

  六是镇林业站负责协调组织森林防火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备森林火灾抢险救援所需设备、设施。

  七是镇属各学校负责本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好事故发生后学生的稳定工作。

  八是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药品、食品群体性中毒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九是镇供电所按照管辖业务负责组织协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和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十是镇电信所按照管辖业务负责组织协调通信、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十一是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十二是镇民政办、镇劳动保障所负责指导协调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

  十三是镇环保所负责现场环境监测工作。

  十四是镇宣传部门协助镇安办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十五是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在镇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五)、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村(居)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村(居)主任为总指挥,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镇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发生涉及多个领域、跨镇级行政区域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镇安委会或者镇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六)、 现场应急联动机制

  在现场指挥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上镇应急委请求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镇应急委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安全生产事故事发地村(居)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应急联动,共同实现应急处置。为有效、快速控制事态发展,在依靠全镇基本应急救援力量难以有效控制或无法控制事态时,镇应急委及时上报请求进行应急增援。

  四、 预警联防机制

  (一)、 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程序图

  


  事故发生


  当地村(居)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镇党政办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


  县级应急救援指挥部


  县委、县政府


  

  

  

  

  

  


  镇级有关部门和村(居)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必要时上报镇政府。

  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村(居)和上级主管部门。企业在上报镇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镇级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村()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向镇政府报告,同时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镇人民政府。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镇安委会办公室、镇级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镇安委会办公室、镇级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在镇境外发生的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可能对我镇安全生产造成重要影响的事件,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镇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并按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如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镇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在上报镇政府的同时,要及时向宣传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报告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二)、 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对事故灾难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必要时建议镇安委会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一级应急响应行动(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一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二级应急响应行动(指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市、县(区)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序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实施救援。

  三级应急响应行动(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应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级应急响应行动(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镇安委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实施。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应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1、 镇级有关部门响应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镇级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2、 镇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按照安委会领导的指示,通知镇安委会有关成员赶到镇安委会办公室或相关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二)、指挥和协调

  当进入三级以上响应后,镇级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镇政府组织应急救援。

  

  

  


  镇应急办


  镇重特大安全生产灾难事故应急指挥部


  专业应急


  现场指挥


  村(居)应急机构


  专业(区域)救援队


  现场救援力量


  专家咨询


  

  

  

  

  

  


  信息反馈          协调指挥         抢险指挥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协调关系图

  镇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村(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村(居)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发生在一些特殊领域或者涉及多个领域、跨地区、影响较重的事故灾难时,镇安委会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必要时,镇安委会领导同志及镇安委会有关成员组织协调指挥。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居)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由警务室、安办、环保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畜牧等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疫情控制等工作。

  3、交通管制组:由警务室、巡逻队等部门组成,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4、治安警戒组:由警务室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警务、城建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村(居)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卫生站、粮站、商会等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8、应急通信组:由电信等通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9、综合信息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10、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须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1、新闻报道组:由宣传部门组成,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作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应急状态时,事发地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并通报上级应急机构,上级应急机构接到信息和出动命令后,要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协助配合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队伍必须在事发地和有关单位的协调帮助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突发公共事件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三)、 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村(居)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管辖行政区、跨行业、领域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镇安委会办公室或县级有关部门提出并协调实施,影响较大的报镇政府决定。

  (四)、 医疗卫生救助

  镇卫生局或镇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业医院派出有关人员、提供药品和救治装备进行支援。很必要时,请求县卫生局或县安委会办公室援助。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六)、 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村、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七)、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村(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镇人民政府处置范围时,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

  (八)、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勘查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九)、信息发布

  在镇宣传部门的指导下,镇安委会办公室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一般事故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十)、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镇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六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各村(居)汇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二)、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 ,镇党政办应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三)、 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故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普通事故由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七、保障措施

  (一)、 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建立健全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全镇重大危险源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镇政府办公室、镇级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镇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镇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监控方法与程序,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镇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辖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并按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和年报的要求,定期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如果当地长途通信线路中断,应当及时组织抢修,同时尽快建立并启动其它机动通信方式,确保应急指挥信息通畅。

  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地或本领域所有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

  (二)、应急支援与保障

  1、 救援装备保障

  镇安委会办公室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有关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建立完善以消防部门为骨干的应急队伍。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

  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镇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调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4 、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院负责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5、 物资保障

  镇级有关部门、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商会负责协调救援物资调用。    

  6 、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援救资金,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动用应急救援储备资金,紧急情况下,请示政府领导协调解决。

  7、 动员保障

  镇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镇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8 、技术储备与保障

  镇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技术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 宣传、培训和演习

  1 、公众信息交流

  镇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村(居)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村、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2、 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所属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

  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行政干部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的学习,提高应对协调、指挥处置能力。

  (四)、 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习。镇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向镇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

  (五)、 监督检查

  镇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八、 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镇安委会办公室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三)、 区域沟通与协作

  镇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毗邻镇乡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区间救援活动,开展区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九、附件

  大化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通讯录

  镇党政办: 36311161       镇安办:15983325116

  镇警务室: 13990305746   镇财政所:36103873

  镇卫生院: 36311108         镇商务会:36311519

  镇供电所: 13990317529    镇电信:36311000

  镇城管办: 13890330070    镇招商办:13198369579

  镇文化中心 :13778856805   镇邮政所:36312044

  镇林业站:13890312723    镇水管站:  13778875155        镇广播站:13890322599      镇劳动保障所:13568315633

  镇畜牧站:13320953383    镇农业服务中心:13980372816

  镇民政办:13320930198      镇环保所:13778856805       镇总工会:13890317196        镇国土办:13088389628

  镇计生办:13548223315               

  火警:119                   盗警:110

  急救中心:120               交通事故:112

  吊车:13890392528、36206813 拖车:36231466

  矿山救护:36505648        殡仪馆:3624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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