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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571633/2012-00001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D电子政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责任部门:方家镇 |
发布机构:方家镇 |
发布日期:2012/7/18 21:40:21 |
关 键 字:报告,请示,条例,规定,方案,措施,计划,控制,管理,监督,森林 |
方家镇森林火灾扑救的预备方案 |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有计划、有步地实施森林防火的预案、扑救,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规定,特指定全镇森林火灾扑救预备方案。
一、扑救原则
1、扑救林火基本要求是:打早、打小、打了。
2、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就近组织扑火力量,迅速赶赴火场,以本镇、村自救为主,请求外乡、村和外地支援为辅,及时扑灭,不让成灾。
3、灭火要抓住有利时机,特别是早、晚风小、火弱、湿度大的时候,要集中力量,及进控制火势蔓延。
4、扑救中要迅速查明火情,严格纪律,行动有序,统一指挥调度,合理部署力量。
5、扑救森林火灾要掌握技术要领,既要注重火灾扑救效果,更要注意人员安全。林火扑灭后,要及时清理火场,防止死来复燃。
二、林火监测
1、配备专人和设备,在防火期内,对了望点和护林哨棚昼夜值班,一有火情,及时、准确报告。
2、巡山护林员要根据需要及时充实和加强,在防火期,巡山护林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巡山日记,发现违章用火立即制止。
3、要对林区广大群众进行“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教育宣传,发现火及时报告,主动扑救。
三、扑火力量
1、全以镇、村、社为单位,组建以民兵、青年为骨干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或应急分队。
2、镇内不能有效控制火势时,请示上级的援助。
3、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中小学生参加。
四、物资准备
1、通讯设备:保证电话和手机畅通。
2、运输工具:保证运输畅通。
3、扑火工具:各村、社做好扑火工具的维护和保养,并及时更新。
五、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3、组织森林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整改火灾隐患。
4、检查本地森林防火设施的执行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设备。
5、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组织、协调、指挥扑灭森林火灾。
6、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七、实施步骤
扑救森林火灾应分急、缓、重、轻、有计划、有步骤,严密组织实施。
1、林区群众见火要报,见火要救,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荒火、火警,由镇、村或林区单位组织扑救,由所在地行政首长同志担任指挥。
3、一般火灾和重、特大火灾报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4、本地成立专业扑火队,由镇、村、社干部及青年群众,组成义务扑火队,成为森林防火第一批队。
5、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死亡人员的抚恤,善后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6、对起火原因,要以配合有关部门迅速查处,并对肇事者进行查处。
7、火情汇报按《四川省森林火灾报告和对外报道暂行规定》逐级上报。
八、责任追究
发生森林火警和火灾,必须迅速查明起火原因,肇事责任人,按《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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