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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0032/2016-00096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A文秘工作/政府文件/通知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2/23 11:23:20 关 键 字:春节期间仁寿县城区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春节期间仁寿县城区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仁府办函〔2016〕3号


  文林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文林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春节期间仁寿县城区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
  2016年春节期间仁寿县城区环境卫生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春节期间县城区干净整洁、畅通有序,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强力整治,促进依法严管,有效治理城区“脏、乱、差、堵”现象,提高广大市民环境卫生秩序意识,实现城区干净整洁、优美靓丽、畅通有序,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胡波为组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局长何建军、县治理办主任吕正杰、文林镇镇长张弘弛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执法组、督查组、宣传组。

  (一)办公室。设在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主任: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局长何建军,成员:县城市行政执法局5人。

  (二)综合执法组(542人)。负责专项整治中突出问题执法。组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雪松,成员:县城市行政执法局430人、县公安局30人、县交通运输局20人、县工商质监局10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10人、县住建局8人、县规划局4人、县国土资源局8人、县残联2人、文林镇20人。

  综合执法组下设5个专项整治组。

  1.占道经营整治组(140人)。负责治理县城区违规占道经营、游动摊点、沿街叫卖、乱搭乱建和违规、违法、到期、陈旧、破烂广告整治。组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雪松,副组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谢超,成员:县城市行政执法局100人、县公安局5人、县工商质监局10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10人、文林镇15人。

  2.交通秩序整治组(125人)。负责查处县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货车违法入城等行为,重点整治新车站、县医院、县人社局、中央水体公园、西南网贸港、文林工业园区、仁和街的乱停乱放问题。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段真龙,副组长: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王兴泽、县城市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谢超,成员:县公安局20人、县城市行政执法局100人、县交通运输局5人。

  3.运营秩序整治组(47人)。负责查处县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运营(包括仁和街、新车站、县医院、海峰路口、县人社局等周边野的的治理)和客车在站外随意上下旅客行为。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运管所所长胡跃辉,副组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支部书记周智清,成员:县交通运输局15人、县公安局5人、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2人、文林镇3人、县残联2人。

  4.环境卫生整治组(200人)。负责县城区治脏、治尘、清扫保洁(包括乱丢乱扔、乱吐乱拉、乱倒垃圾、乱排污水、沿街抛洒滴漏等治理)。组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程仕明,副组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环卫所所长郭文良,成员: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0人。

  5.建筑工地治理及已竣工公共场所移交组(30人)。负责县城区在建工地打围作业、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乱倒弃土建渣、工地卫生治理及城区已竣工街道、人行道、公园、广场的清理和移交,杜绝开发商自建自管现象。组长:县住建局副局长曾云刚,副组长:县住建局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杨涛,成员:县住建局8人、县国土资源局8人、县规划局4人、县城市行政执法局8人、文林镇2人。

  (三)督查组(17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治理简报的编辑报送。组长:县治理办主任吕正杰,成员:县政府督查室2人、县监察局1人、县治理办10人、记者2人。

  (四)宣传组(6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组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胡永生,成员:县委宣传部2人、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人、县广播电视台2人。

  三、整治重点

  (一)治脏。一是治理垃圾乱扔、乱堆、乱放等现象,做到垃圾入筐、纸屑入篓、倾倒入车入箱、堆放入场。二是治理污(废)水乱排,严禁向街道、人行道、明沟排放和倾倒污(废)水。三是治理乱吐乱拉行为。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便溺。四是清洗卷帘门、墙壁及公共设施油污。五是治理卫生死角。六是加大机械化清扫和人工保洁力度。

  (二)治尘。一是治理建筑工地扬尘。规范城区建筑工地施工打围作业行为。二是治理脏车入城。严禁车辆带泥入城,污染街道。三是冲洗城区园林树木和街道、人行道等公共场所。

  (三)治乱。一是治理乱设摊点。取缔骑门经营、违规占道经营和沿街叫卖,做到座商归店、摊位归区、交易入市。二是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做到机动车停车归位(入场)、非机动车停放入栏。三是治理乱设广告。查处店招乱设、广告乱贴、招牌乱放。取缔一店多牌、落地广告和违规设置的店招店牌,取缔过期广告和破烂陈旧广告,清除牛皮癣和小广告。四是治理门市外音响设备。取缔店外的音响和喇叭等噪音设备。五是治理乱搭乱建。取缔违规设置的篷架、彩钢、雨棚、遮阳伞和台阶。六是治理乱穿乱行。纠正行人横穿街道、翻越人行隔离栏、过街不走斑马线和行人不按人行绿灯过街行为,治理货车违法入城,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和随意调头行为。

  (四)治理非法运营。依法查处野的、摩的、电(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三轮车、老年骑游车非法运营行为。

  (五)治理执法环境。一是清理开发商自建自管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移交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统一管理。二是依法查处干扰阻碍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月15日—1月17日)

  县城区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县政府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县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召开职工和市民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县城区各学校讲卫生、爱环境、讲文明、树新风、小手拉大手等系列主题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月18日—2月6日)

  强力开展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含乱穿乱行)、非法运营、乱搭乱建(含店招店牌、牛皮癣、小广告)、施工工地5个专项整治。文林镇要组织社区居民、商家店主清理卫生死角,清除陈旧垃圾、墙立面、卷帘门、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的油污和灰尘。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2月7日—2月24日)

  日常管理以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为主,以文林镇各社区参与为辅,责任单位牵头,部门配合,共同抓好县城区城市管理工作,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在专项整治期间,城市行政执法、公安、交通运输、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住建、规划、国土资源、残联等部门和文林镇各派一名分管领导带队,原则上各单位不再安排其抽调人员的其他工作,由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并由督查组进行统一考勤和考核。

  (二)文林镇及城区各社区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组织和治理,动员和组织辖区各单位、各门市业主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三)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广播电视台、眉山日报·仁寿版配合,制定城区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方案,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网站、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县电视台要对违反城市管理行为、整治工作不到位单位加大曝光力度。

  (四)县治理办牵头制订考评办法,实行日督查、日通报、日曝光、周评比,整治活动结束时对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监察局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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