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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570032/2016-00032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政务/02A文秘工作/政府文件/通报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1/5 10:36:52 关 键 字: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县文广新局执法案件办理工作的通报

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县文广新局执法案件办理工作的通报

  
  
  仁府函〔2015〕35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文化部下发《关于表扬2014—2015年度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及重大案件办案单位的通知》(文市函〔2015〕1090号),公布了2014—2015年度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评选结果,由县文广新局办理的“仁寿县阳光钱柜量贩式KTV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含有禁止内容案”名列其中。

  近年来,县文广新局围绕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扫黄打非”等工作,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版物市场、歌舞娱乐场所等为重点,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整治、联合巡查等方式,加大对重点领域违法违规经营的查处力度,办理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经营分子,有效整顿和规范了文化市场秩序。2015年,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5942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2844家,立案调查62家,警告、罚款60家,停业整顿2家,整顿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书刊5家次,收缴违规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57套,推进了平安文化市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希望县文广新局以此为动力,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向县文广新局学习,特别是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规范案件办理,为依法治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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