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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8227518X/2012-00012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03D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项目/项目审批及实施情况 |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
发布日期:2012/7/20 17:16:09 |
关 键 字:文件,报告,请示,批复,规定,通知,制度,管理,改革,招标,效益 |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外墙改造和消防工程立项的批复 |
仁寿县人民法院:
你院报来《仁寿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办公大楼外墙改造和消防工程立项的请示》(仁法发〔2012〕53号)已收悉。根据《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礼堂和法院办公楼外墙翻新、消防设施和路灯改造等相关情况的报告》(仁发改〔2012〕260号)文件送批件精神,为改善办公条件,经我局研究,同意仁寿县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外墙改造和消防工程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仁寿县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外墙改造和消防工程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外墙翻新改造7000平方米和消防设施改造。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1319538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解决。
四、建设地点:仁寿县文林镇陵州路二段130号。
五、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单位:仁寿县人民法院
责任 人:唐涛
六、建设工期:3个月。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基本建设制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落实资金、工程招标等各项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此复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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