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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8227518X/2012-00014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03D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项目/项目审批及实施情况 |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
发布日期:2012/7/20 17:21:12 |
关 键 字:信访,会议,文件,批复,函,会议纪要,规定,通知,制度,接待,规划 |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人民政府社会应急指挥中心和信访关于仁寿县人民政府社会应急指挥中心和信访关于仁寿县人民政府社会应急指挥中心和信访 |
仁寿县公安局:
你局报来《仁寿县公安局关于新建政府社会应急指挥中心和信访接待大楼立项的函》(仁公行〔2012〕118号)已收悉。根据《仁寿县城市年规划委员会2012年第三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文件精神,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增强政府与市民及社会组织互相交流和沟通的桥梁功能,经我局研究,同意仁寿县人民政府社会应急指挥中心和信访接待大楼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仁寿县人民政府社会应急指挥中心和信访接待大楼建设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其中:政府社会应急指挥中心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信访接待大楼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300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198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全额解决。
四、建设地点:仁寿县文林镇高滩村3社。
五、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单位:仁寿县公安局
责任 人:胡波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基本建设制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
此复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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