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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78227518X/2012-00017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03D重大项目建设/其他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2012/8/6 10:23:04 关 键 字:文件,请示,批复,函,意见,条例,规定,通知,制度,审批,四川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滩白果坝码头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

  仁寿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仁寿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白果坝码头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仁交〔2012〕171号)已收悉。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航务管理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车购税资金安排公益性渡口建设计划的通知》(川交航函计统〔2011〕196号)文件精神,为发展黑龙滩旅游事业,推进航运码头建设步伐,经我局研究,同意仁寿县黑龙滩白果坝码头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仁寿县黑龙滩白果坝码头建设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白果坝、大坝、繁荣、梅桥铺渡口码头,挖填土方5250方,安砌条石1100立方。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47.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交通厅航务局补助45万,其余由地方自筹。

  四、建设地点:仁寿县黑龙滩镇。

  五、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单位:仁寿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 人:陈建国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招投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基本建设制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抓紧施工图编制,落实土地、资金、工程招标等各项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仁寿县黑龙滩白果坝码头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

  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地    勘            
设    计            
施   工 全部招标   自行招标   比选    
监    理            
重要设备

  和材料采购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若设计、监理及其他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应通过比选确定承包单位。比选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规定进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指定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意见》(眉府发〔2009〕7号)要求为自行招标,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标事宜。招标投标备案材料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逐项报我局招管办备案,施工合同由业主报我局备案。

  4、评标标准和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本工程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如实行资格预审,一律采取强制标准法。

  5、评标专家应按规定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招标文件应按照《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2008年版)》编制,比选文件应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比选文件(2007年版)》编制。

  7、招标控制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在市招管办办理招标事项确认手续,招标控制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到县招管办办理招标事项确认手续。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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